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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把交警队告了,只因驾照被吊销;“半个梨子”上的DNA,牵出悬案……

来源:工人日报    时间:2023-07-10 18:06:28

资 讯

01


(相关资料图)

交警罚完瓜农后

帮卖2000多斤瓜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近日,河南郑州街头一辆小型货车违法载人,随后,车主接到罚款通知。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了解到,车主是河南开封一名瓜农,家里有几千斤西瓜已成熟,但售卖进度慢,面临西瓜坏掉风险。交警了解后,不仅自己先买了300斤西瓜,还联系两家超市收购了剩下的2000多斤西瓜。网友评论:该处罚处罚,该帮忙帮忙。

02

留学生每月补助3万元?

校方回应

据楚天都市报消息,近日,济南大学一份“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在网络传播,引起公众注意。在该表格“留学生生活补助等免税项目”一栏中,金额显示为29000和30000不等,并有“元/月”字样,网友质疑学校每月给每位留学生发放30000元的生活补助。9日,济南大学校办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每个留学生在三年的留学期间可获得总计30个月的补助,总金额为3万元。这张表格照片并未拍全,后面标注了每月的发放金额其实是1000元,目前学校已将此表传播一事报警处理。

03

庆祝孩子高考660分

家长聚众赌博被拘

据中国警察网消息,近日,湖北武汉警方捣毁一个赌博窝点,抓获涉赌人员9名,收缴赌资6万余元。经了解,许某、张某等几名涉赌人员当晚参加了好友孩子高考取得660分佳绩的庆祝晚宴后意犹未尽,9名家长在别墅里乘兴组局,不料被警方一举查获。目前,许某对其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张某等8名涉赌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04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

将有规可依

据《工人日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于7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6日。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推广引流、故意带偏节奏或者跨平台搬运拼接虚假信息等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传播网络暴力的账号、机构等提供流量、资金等支持。

针对网络暴力信息处置,意见稿指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传播等处置措施。

05

北大清华

对社会公众开放参观

据央视新闻消息,为满足暑期公众参观需求,8日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对提前预约的游客开放参观。两校表示,校园参观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游客拒绝以任何名义提供参观服务的有偿预约行为。游客入校后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06

采集“半个梨子”上的DNA

警方查明高空抛物事件

据“南昌东湖公安”消息,日前,江西南昌历时50天的“半个梨子”高空抛物事件终于水落石出。5月9日晚,张某被从天而降的半个梨子砸中后脑勺,致轻微伤。接警后,通过排查,民警发现居民Q女士与梨子上的DNA样本有亲缘关系。通过检验和询问,终于揭开了半个梨子的真相:即6岁的“熊孩子”——Q女士的外甥,拿着剩下的这半个梨子从楼上扔下来。Q女士代“熊孩子”向张某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承诺一定严加管教家里的孩子,张某也对其表示了谅解。

07

警方通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纠纷

近日,针对“制止校园霸凌遭辱骂”男生申请退学事件,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发布通报称,针对6月9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因琐事纠纷情况,大兴警方接报警后,依法开展调查,对涉事学生及其同班级、同宿舍多名学生,相关辅导员、任课老师、学生家长等进行多次走访询问,并对学校监控视频进行了细致梳理查看,还原了事发起因及经过。鉴于相关情节轻微,且双方已达成和解,警方对当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已将相关情况通报校方。9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男生制止校园霸凌”事件情况通报,称涉事双方在调解下已达成和解。

说 案

01

驾驶员把交警队告了

只因驾照被吊销

近日,据CCTV今日说法报道,一天中午,老陈与同学在饭店聚餐,席间喝了点酒。散席后,老陈骑上摩托车回家,途中遇到了执勤的交警,现场经呼气酒精含量测试,老陈已达到醉酒标准,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老陈认为,他的机动车驾驶证为C1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包括摩托车,而他醉驾时驾驶的是摩托车,在他未曾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凭什么吊销其汽车驾驶证?

老陈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交警部门未能准确区分摩托车和汽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经审理,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本驾驶证。持证人有多个准驾车型的,均合并记载在一本机动车驾驶证上。本案中,老陈并无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只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小型汽车驾驶证,其若想驾驶二轮摩托车,还应当依法向车辆管理所另行提出申请。在经过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会向老陈核发新的准驾车型为C1E的驾驶证(合并在原证上),取得该驾驶证后,老陈才能驾驶其二轮摩托车。

当持证人实施了特定的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已不具备继续持有驾驶证的条件时,交警部门会依法吊销其驾驶证。本质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基于交警部门有理由相信,若允许已经实施了法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继续驾驶机动车将很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由此作出终止其驾驶许可的决定。这是对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一种否定性评价,也是对保障公共道路交通安全的一种预防性措施。

因此,老陈在本案中抗辩称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交警部门不能吊销其准驾车型为小汽车的驾驶证,该说法是对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即使老陈取得了摩托车驾驶资格,其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亦会导致其丧失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02

情侣分手时写下“欠条”

法院判决偿还115800元

近日,山东临沂高新法院披露了一起涉情侣借债的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曾是一对情侣。两人自2021年确定恋爱关系后,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资金往来频繁,原告李某更是将自己名下的2张信用卡交给被告张某使用。经过一年多的相处,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

分手时,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书写欠条一张,载明“今欠李某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其中包括信用卡50000元(伍万元),现金及转账74300元(柒万肆仟叁佰元整),剩余75700元(柒万伍仟柒佰元)为两年利息,保证两年之内归还。”后经多次催要,被告张某仅偿还8500元,原告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偿还剩余欠款124300元及利息。被告张某辩称该欠条系在原告李某胁迫下书写,欠款数额不实,两人在交往期间自己也多次向原告李某转账并代其偿还信用卡,已不欠原告李某任何款项。

法院认为,原、被告基于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往来,在分手后形成涉案“欠条”,属于结算合约,双方之间形成转化型的借贷关系。本案原告李某提供的银行流水明细、微信聊天记录等载明的款项,虽然与“欠条”金额不能完全对应,但不影响原、被告之间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被告张某辩称涉案“欠条”是在原告李某胁迫下所写,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李某在庭审时明确表示不再要求被告张某支付利息,扣除被告张某在“欠条”出具后向原告李某偿还的8500元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偿还借款115800元。

本期编辑: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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