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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5日电 (记者孝金波)“伴随‘国潮’消费逐步兴起,有的市场主体花式‘蹭’老字号,借用老字号的知名度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有的市场主体恶意抢注老字号,损害老字号企业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近日发布的《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2022年)》(以下简称白皮书)中,重点介绍了涉“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内容。
2022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171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3件。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204件,行政监督案件9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4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介绍,白皮书中对知识产权检察案件主要特点总结为: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数量上升,涉老字号知识产权案件占比较大,侵权手段交叉化、链条化趋势明显,企业员工外泄商业秘密问题仍然突出等。
其中,涉老字号知识产权案件既包括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传统的刑事案件,也包括不正当竞争和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无效和撤销争议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伴随“国潮”消费逐步兴起,有的市场主体花式“蹭”老字号,借用老字号的知名度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有的市场主体恶意抢注老字号,损害老字号企业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如办案中发现,部分商家无正当理由在店铺招牌和牌匾上使用某老字号名称,还有个别主体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囤积与老字号类似的商标。
记者了解到,在2022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也提到了“丙酒业公司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案”,聚焦类似商品认定,依法保护老字号企业商标权。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窦立博介绍,本案中,检察机关审查判断商品是否类似时,既尊重商标历史又充分考虑市场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是否相同或者具有较大关联性,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商品是同一主体提供,或者其提供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精准提出监督意见,充分维护老字号企业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坚持法律监督与权利救济并重,依法提出抗诉启动再审,充分保障老字号及其传承者的合法权利。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路晓芳向记者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试行)》中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把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重点谋划推动。着眼新形势下老字号知识产权发展的司法需求,为老字号企业的产品、技术、文化传承与持续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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